阶段 |
工作程序及要 |
完成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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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阶段 (前期工作) |
(一) |
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1.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,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计划,由各专业组织教师拟题,拟题教师填写“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审核表”,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。 2.确定题目,学院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,做好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动员工作。 3.学生报名,选定题目,各学院汇总报表,报教务处备案。 |
第七学期 第8周前 |
(二) |
师生沟通课题任务 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(设计)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,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,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,为开题做准备。 |
第七学期 第9周 |
(三) |
进行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文献,做好开题报告(要求做好书面材料,含方案论证、设计思路、进程计划等),各学院检查开题情况,教务处抽查。 |
第七学期 第10~12周 |
第二阶段 (中期工作) |
(四) |
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、检查工作 1.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,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; 2.各学院随时了解、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(设计)的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毕业论文中的有关问题。 |
第七学期 第13~15周 |
(五) |
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 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,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毕业论文工作,做好记录及中期检查自评报告,教务处组织检查。 |
第三阶段 (后期工作) |
(六) |
资格审查 各学院、指导教师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的资格审查工作,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,令其重做重写。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答辩资格要求的学生,不准参加答辩。 |
第七学期 第16~19周 |
(七) |
指导教师审阅毕业论文 答辩前,学生将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,写出评语并评分后,交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。 |
(八) |
答辩委员会(或答辩小组)审阅毕业论文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,为答辩做好准备。 |
第八学期 第1~14周 |
(九) |
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公开答辩,并做好答辩记录。答辩日程安排通知教务处,教务处随机抽查。 |
(十) |
成绩评定 各学院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,进行成绩审定和统计;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及时报送教务处。 |
(十一) |
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推荐、评审和汇编工作 每个专业按每30个学生推荐1篇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,填写推荐表并向教务处报送有关材料。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,汇编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集。 |
第八学期末 |
(十二) |
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各学院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总结,如实填写有关工作总结报告表。学院书面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。 |
(十三) |
学生毕业论文资料管理 毕业论文(设计)及有关资料由各学院负责整理归档,留存各学院。 |
(十四) |
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检查 教务处对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进行检查。 |
备注: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三个阶段时间安排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适当提前。